举报须知

发布时间:2025-08-06

一、纪委举报受理范围:

1.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;

2.领导干部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、职务犯罪行为;

3.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,提出的申诉。

二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
三、纪委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
举报方式:

来信举报: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6号中国水务纪委办公室(邮编:100053)

电话举报:010-63205174

举报电话接听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00-17:00(如遇无人接听情况,请在听到提示音后留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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